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分数线
批次 专业 |
艺术类本科(公办) |
艺术类本科(民办) |
统考 (文化/专业) |
统考 (文化/专业) |
音乐 |
美术 |
音乐 |
美术 |
分数线 |
168/200 |
215/180 |
163/190 |
211/170 |
注:
一、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:
1、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。
2、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:公办、民办均为文化155分/专业合格。其中,报考省外院校校考,取得音乐学(音乐教育)或绘画(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壁画)或美术学(美术教育)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,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,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。
二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:
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登记中D级不超过3门,美术省统考文化196分/专业155分以上、音乐省统考文化148分/专业155分以上、艺术校考文化140分/专业合格(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),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。
三、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:
艺术类(音乐、美术):文化140分,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